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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年人旅游警示须知

2009/10/27 来源: 广州中旅 作者:国青旅行网 字体大小:[ ]

核心提示:

     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生理、心理特点,现发出未成年人旅游警示。


  ■尽可能在监护人陪同下出游
  近年来,未成年人心智发育加快,但从法律层面看,他们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由于缺乏社会经验,自我保护能力仍然不足,单独或同龄未成年人组队外出旅游的风险往往不可预测。 


  ■不安全的消费场所坚决不去
  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低,在面临突发事件时应急处置能力差。在国内外已经发生多起由于未成年人被挤倒后,后面人群无法控制而酿成的踩踏伤亡惨剧。此外,在攀爬类等户外运动中,未成年人往往对风险无意识,一旦出现问题,受体能的限制一般难以成功避险。 


  ■不宜的消费项目要避开
  在各大旅游城市,夜生活灯红酒绿,晚上散团后未成年子女私自活动难免会走到城市的“红灯区”,所以家长一定要提醒未成年子女避免到营业性舞厅或酒吧附近停留,这些场所对他们的健康成长都会产生不利影响。 


  ■遵守规则,切莫逞强乘坐空中缆车或参与部分“高危” 
  娱乐项目时,遵守安全注意事项。若属不宜参与项目,坚决不抱侥幸心理以防发生意外。 


  ■遇有热闹,先管安全
  旅游场所经常会有表演、分发纪念品等活动,也可能发生某种突发事件,这时未成年人应寻求导游协助及自觉到安全地带,不要因看热闹危及安全。 


  ■人多拥挤,避让为先
  遇有人多路窄等情况,未成年人应避让,因为这时潜在的风险会倍增。


  ■遇有动物,格外留心
  游览动物区时,严格遵守公园规定或警示标志所作的警示。即使投喂一些很温顺的小动物这样看似安全的行为,未成年人也应注意安全,预防突发意外发生。 


  ■贵重物品,少量携带
  外出游玩时,有的未成年人图省事,将贵重物品随意外露。例如数码相机挂在脖子上,手持高档的摄像机。在没有监护人的陪同下,会让不法分子有更多的可乘之机,而不法分子在盗抢财物过程中,甚至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伤害。 


  ■旅游购物,取舍有度不买有潜在危险的玩具等商品。 
  如旅游景点常看到的气球,有些不法商贩为节省成本违反国家禁令用氢气灌充,一旦遇有明火,就会燃烧爆炸。除了可能对人身健康造成损害的商品,还有一些“新奇刺激”带有黄色或暴力暗示的产品,不仅不要购买,还要让未成年人回避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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